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原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申請指南
一、企業研究開發資助審批內容
為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對本市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針對其2020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情況,予以事后補助。
二、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設定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〇五號;
(二)《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發〔2016〕7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四)《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深科技創新規〔2021〕5號。
三、企業研究開發資助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結合當年度申請單位數量和預算規模,分5個檔次、以階梯式形式確定具體資助金額。單個申請單位年度內資助資金最低不少于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預算資金測算表 |
研發費用 金額(X)/元 | 資助比例(Y) | 企業數量 | 資助標準/萬元 | 測算資助 金額/萬元 |
5億≤X | Y≤0.6% | 41 | 300 | 12300 |
5000萬≤X<5億 | 0.2%<Y≤2% | 448 | 100 | 44800 |
2000萬≤X<5000萬 | 1%<Y≤2.5% | 862 | 50 | 43100 |
300萬≤X<2000萬 | 1%<Y≤6.67% | 7022 | 20 | 140440 |
100萬≤X<300萬 | 3.33%<Y≤10% | 6707 | 10 | 67070 |
50萬≤X<100萬的規上企業 | 10%<Y≤20% | 88 | 10 | 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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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業研究開發資助審批條件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的單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時間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
(二)企業2020年度符合加計扣除口徑的研發費用不低于100萬元或規模以上企業2020年度符合加計扣除口徑的研發費用不低于50萬元;
(三)企業應當向稅務部門辦理2020年度加計扣除申報;
(四)國家統計法規要求填報科技統計報表的企業應當完成2020年度科技統計報表填報;
(五)申請企業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
五、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原有系統賬號已停止使用,需使用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賬號進行登錄(https://sticapply.sz.gov.cn)。辦理人員通過個人登錄和法人登錄完成賬號注冊;科研人員進入個人登錄模塊,實名認證后,進行科研人員登記;辦理人員通過路徑(業務申請->市科技創新委->科技政策->高企培育資助)在線填報申請書(系統幫助手冊詳見附件1)。
(二)2020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模板詳見附件2、3)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由具備獨立執業資格,2018年9月9日以前成立,2018年9月9日至今無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深圳市注冊稅務師協會備案;
2.研究開發項目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研發費用歸集范圍和計算比例按照《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等政策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詳見附件4)。
....0755-26037122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9月13日- 2021年10月18日(截止至18:00)。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申報單位在申報時間內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提交即可。(截止至18:00)。
八、審批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九、審批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評審(或審計)――送統計部門核對數據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委共同下達資助資金。
十、審批時限
每年一次,成批處理。
1.原有的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已優化整合為新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所有企業申請通過同一路徑填報。
2.申請單位自行確認,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符合“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等條件。
3.原則申請單位應當按附件2-3模板編制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4.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到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深圳市稅務師協會備案。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帶防偽標識。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無防偽標識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5.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蓋章或簽名不完整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6.申報單位申請書中研發費用申報數應與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中的研發費用數保持一致,請特別注意申請單位申請書研發費用申報金額單位應為萬元。研發費用申報數為0的,不予資助。
7.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發費用申報金額,比稅務部門確認的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費用金額高20%的企業,將被列為重點監測企業,我委將致函稅務部門建議將其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抽查對象。
8.申報單位研究開發活動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臨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報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制度。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人的生物醫學研究,應獲得有關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